就在前不久,浙江省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公布了96317这个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现在全省11个地级市、83个县(市、区)都已经开通。
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
从去年开始,浙江省本级就已经设立了食品安全举报专项奖金。100万的奖金,是由省财政专门拨付的。据了解,全省11个市、69个县(市、区)设立了举报奖励专项资金。
浙江省质监局局长瞿素芬用“重典治乱”四个字来表达这次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她说,要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使违法者不敢以身试法。
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的代价。
举报奖励最高30万元
据了解,举报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的:罚没款金额5000元以上(含5000元)1万元以下的,奖励500元;罚没款金额1万元以上(含1万元)5万元以下的,奖励1000元;罚没款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按罚没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
如果举报的违法行为被法院判决有罪的:被处罚金的,按罚金的5%给予奖励;被判处刑期的,刑期一年以下的(含一年)奖励5000元,刑期一年以上的按每超过一年奖励5000元累加。
同一线索被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若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有直接作用的,可酌情给予不超过500元的奖励。
每次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举报的违法行为包括:
1.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或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
3.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取得《屠宰许可证》私屠滥宰;
4.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销售失效、变质、过期、混有异物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伪造、涂改食品生产日期延长明示保质期;
5.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未获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卫生监督合格证从事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活动不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6.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食品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
7.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按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8.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